中共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

(原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 证券时报网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原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

证券时报网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其中提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健全保险体系,发展巨灾保险,推行农村住房保险、保障民生类相关保险以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参与应急救援、传染病疫情防控等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安全风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和援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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